什么是无形资产摊销的核算
无形资产通常有一定的有效期限,因为无形资产所具有的价值的权利 或特权总会终结或消失,但这种权利或特权也不会一现而失,总会持续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内,其价值应逐步地转移到受益期内的产品价值中去。 因此,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在其有效期限内摊销。无形资产也有一定的有效期限,因此对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 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人损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当 摊销,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无形资产摊销是将无形资 产的人账价值在其使用寿命确定的年限内分期摊入费用的过程。无形资产 摊销除涉及无形资产成本外,还要涉及摊销开始月份、摊销方法、摊销年 限等因素。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一经确定,就不得随便更改,根据现行制度,无 形资产摊销期限的确认原则为 法律和合同以及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法 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规定的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则确 定;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而企业合同或者合同申请书中有规定受益年 限的,按规定的受益年限确定;法律或合同以及企业申请书均示规定存放 期限或者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规定。
无形资产的摊销是通过累计摊销账户进行的,该账户是无形资产 的抵减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贷方登记按月摊销无形资产的数额;借方 登记减少无形资产的已摊销数额;余额在货方,表示企业现有无形资产的 累计摊销额。无形资产一般采用分期等额摊销法,不像固定资产那样,有年限使用 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多种折旧方法;无形资产的摊销直接冲减无形资产 科目,无需像固定资产那样另设累计折旧备抵账户。
无形资产应当自 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