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合同怎么写
商铺租赁(出租)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商铺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商铺符合国家对租赁商铺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商铺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铺位于
2、出租商铺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3、本商铺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两扇钢化玻璃门、一扇钢化玻璃固定窗,电表一个、水表一个、均完好;给水排水通畅。
该内容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本商铺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本商铺租赁期共个月。自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本商铺作为餐饮业不准经如炒菜,煎炸等油烟大饮食,可做如蒸包、汤粉小吃等)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商铺,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包括甲方在内的任何人的装修费用、转让费用等其他任何费用作为交还商铺的条件。
第五条 4、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第六条 装修期限:2012年10月 日~2012年10月31日,该期限甲方赠送,不收取租赁费。
第七条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商铺租金(人民币):
2012年11月1日~2013年10月31日为每月3000元,年租金为36000元(大写叁万陆仟元/年);
2013年11月1日~2014年10月31日为每月3300元,年租金为39600元(大写叁万玖仟陆佰元/年);
2014年11月1日~2015年10月31日为每月3300元,年租金为39600元(大写叁万玖仟陆佰元/年);
租赁期满,若乙方要求续租,经双方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商定的价格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 商铺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乙方每半年缴纳一次租金,预先缴纳后六个月的租金,现金支付;
第一笔租金于2012年10月31日前缴纳后六个月的租金,第二笔租金于2013年4月30日前缴纳后六个月的租金,以后各年依次类推。
3、 商铺保证金及支付方式如下:
商铺保证金捌仟元(小写8000元),由乙方在2012年10月 日缴纳给甲方;租赁期满,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扣除违约金后余款无息返还给乙方。